產檢假「新詞說」惹爭議 網友轟:改成資方部算了啦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爲了創造「小確幸」,新北市長朱立倫推出「陪產假7天新政策」,勞動部長潘世偉對此表示,產檢假制度,他認爲現行病假事假就足夠了,「產檢假」只是創造出來的名詞。此言被轉po上網後,隨即引來網友炮轟,有人嗆「乾脆改名叫勞改部」,還有人直言大陸勞工權益都比臺灣好」,不要再打官腔了!

▲新北推「七天陪產假」,勞動部長潘世偉:搞新名詞。(圖/東森新聞)

合一選舉將近,臺北市長郝龍斌和新北市長朱立倫頻頻推出「小確幸」政策,郝龍斌要加薪,朱立倫放產假,就是要與中央互別苗頭。對於朱立倫的新政策,潘世偉說,「產檢假」比較像創造出來的名詞,還表示政策無法顧及全國,在網路上引發不小批評。

爲了嘲諷勞動部,鄉民特別撰文,還酸說「在大陸產檢假要另外計算的,每月一天帶薪假喔!」、「我怎麼都沒看到大陸公司說要活不下去?」網友寫道,兩岸的勞工到底差在哪裡,以下是簡單的比較表:

►►臺灣《勞基法》第43條與《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因請假而給的假期有:1.婚假 (8日);2.喪假 (3、6、8日);3.病假 (30日、365日);4.公傷假 (最長2年);5.事假 (14日);6.公假 (實際);7.陪產假 (3日);8.產假 (56日)。

►►大陸關於員工請假規定分散在各法規,主要有:

1.婚假 (1-3日)、晚婚假 (7日以上或地方規定);2.喪假 (1-3日);3.病假 (在3-24個月醫療期內);4.產假 (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5.護理假 (地方規定有差異);7.晚育假 (地方規定有差異);8.工傷醫療期,最長2年。

是不是真的有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