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新村濫墾案 地主、居民沒共識

苗栗縣造橋長安新村西北側一處私人山坡地去年起違法濫墾,監察院要求縣府監督地主水保施工前召開說明會,受地主委託吳姓水技師13日向居民說明施作滯洪池、擋土牆措施,但居民仍有疑慮,雙方未達共識縣議員羅貴星要求縣府近期召集雙方進一步溝通,在臺風季來臨前進場施工,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造橋鄉造橋村長安新村社區一塊私人山坡地,去年農曆過年後遭濫墾,怪手進入山坡地掩草倒樹,山坡成爲光禿禿的泥土陡坡山腳下200多名住戶擔憂遇雨恐釀成土石流,因而組成自救會抗議

縣府水利處表示,私人山坡地濫墾,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對地主開罰6萬元,監察院已介入調查,要求地主就地施作改善措施,並在施工前與居民說明。

代表地主出面說明的水土保持技師吳志展表示,針對目前山坡地現況規畫施作3個面積分別700、550、150平方公尺的滯洪沉砂池,遇大雨時,土石中水份分別引入3個滯洪沉砂池,再利用周邊3條排水溝排出。

居民擔憂排水溝會經過其他住戶的私有土地,吳志展說明,工程設計會在地主土地內設計排水溝,再連接至外部既有排水溝。

另外居民質疑擋土牆距離太近,若倒塌恐影響鄰近住戶,吳志展迴應,擋土牆退縮面積會高於擋土牆高度一倍。

說明會過程平和,但居民仍有疑慮,縣議員羅貴星居中協調,要求縣府應再召集地主和自救會成員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