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柄刷打死4歲男童還嫁生父 狠心後母遭判12年6月

劉女長柄刷狠打劉姓男童,導致男童重傷不治。(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士林區一名4歲劉姓男童遭生父同居女友虐打致死,男童的5歲姐姐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沒想到案件移審劉女交保後,隔天馬上與男童生父登記結婚。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上午傷害罪判劉女10個月有期徒刑,另外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合併應執行12年6月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4歲劉姓男童是劉姓男子和第二任林姓女友生下,另外還有一名5歲女童,2人分手後,劉男再與一名劉姓女子交往,也生了2個孩子,分別爲1歲和3歲男孩,2個大人4個小孩住在士林區平等裡平菁街上一間鐵皮屋內,平日劉姓男子外出打零工,孩子就由女友照顧。

▲劉姓男童和生父、同居女友住在偏遠破舊民宅內。(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不過,從2015年底開始,劉女出現虐打孩子的狀況,男童因爲是遲緩兒,一哭鬧劉女就用棍棒教訓或是甩巴掌事發當天男童哭鬧不肯乖乖吃飯,劉女從浴室裡拿一把長柄刷狠打,導致男童撞牆趴地;隔天劉女將受虐姐弟丟在家裡,跟劉男帶親生小孩外出逛街購物,甚至一起去餐廳情人節大餐,直到晚間才返家,而男童因不好好吞嚥食物,她狠掐臉頰再將其推倒,導致男童顱內出血,隔天下午劉女發現男童呼吸不順,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事後,檢警到劉女及劉男住處搜索,發現男童姐姐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懷疑2人以熱水虐待女童,士林地檢署另案偵查中。劉女犯案後遭裁定聲押,但當時她以有身孕聲請交保,5月17日離開看守所隔天,隨即與男童生父辦理登記結婚。士林地院今天依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判劉女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男童生父在劉女離開看守所當天,立即與其辦理登記結婚。(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