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街通訊行老闆槍擊案 槍手遭檢察官聲押

昌吉街一處通訊行3日深夜發生槍擊案。(圖:民衆提供)

3日深夜11點多發生槍擊案,歹徒犯案用的車輛(左側白色小車)棄置在犯案地點附近。(圖:民衆提供)

北市昌吉街、延平北路口通訊行外暗夜槍響,30歲廖姓男子因不滿遭通訊行楊姓老闆砍傷手臂,3日深夜11點多,持改造手槍連開8槍,其中4發打中楊男手腳,其中1發還波及路過車輛。檢察官復訊後,廖男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串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另外負責開車的高男則因殺人未遂罪,檢察官諭令15萬交保

廖姓男子持改造手槍在馬路上攻擊通訊行楊姓老闆。(圖:民衆提供)

廖男2014年間持槍火拼遭法院判刑6年半,出獄後廖因積欠債務,遭楊持西瓜刀砍傷手臂,廖一直耿耿於懷,3日晚間找高男開車前往楊開的通訊行報復。

高男駕車載廖繞行昌吉街、延平北路2圈,深夜11點,廖見楊男站在通訊行門口,持槍從楊男連開8槍,其中數發打中四肢,1發劃過腹部側邊廖、高2人行兇後一度想上車逃跑,不料車子上鎖又找不到鑰匙,2人狂奔550公尺到派出所投案

高男派出所內抱怨「要開槍也不早說!」、「還把我拖下水」、「早知道就不來」,警方調閱報案紀錄,廖主動撥打110電話自首,聲稱自己開槍人已經在派出所,檢警不排除2人早已預謀,廖打算一肩扛下所有刑責,並以自首方式減輕刑度,警方訊後將廖姓槍手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炮彈刀條例送辦,高涉殺人未遂罪,檢方復訊後聲押廖男、諭令高男15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