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錯誤...臺電超收10倍電費 臺電:已將款項送還民衆家中

臺灣電力公司示意圖。(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民衆媒體投訴,明明上期電費不到400元,8月份電費竟高達4千多元,檢查後發現是臺電抄表員誤抄,讓她必須多繳交3,480元左右的電費,甚至要她自行前往臺電櫃檯領回退費,讓她不禁怒斥「用戶與臺電根本就在不對等的地位。」對此臺電北南區副處長文化表示,對此次失誤深感歉意,並沒有強制民衆一定要到服務處領取,也可以選擇扣抵下期帳單電費、或是臺電人員親自送回退款,「既然是臺電錯,一定會盡力配合用戶、顧及用戶感受」。

根據《蘋果日報》,有民衆表示,她平時相當注重環保與節約,就算夏天也極少開冷氣去年同期電費也才繳1千多元,上期更不到4百元,然而日前收到的8月帳單,金額卻高達4,223元、用電度數1,282度,讓她非常不敢置信

民衆指出,一看到帳單,她旋即檢查電錶,卻發現電錶度數停在13396,明顯與電費單上的14074不符;隔日臺電人員到場查看,確定是抄表員誤抄,卻希望民衆親自到臺電辦理退款,讓她十分惱怒:「民衆若遲繳電費,就會馬上加收滯納金;臺電疏失溢收我的錢,卻要我自己請假去辦退款。」讓民衆怒斥,用戶與臺電根本就在不對等的地位。

對此,蔡文化坦言,抄表錯誤情況並不常見,錯誤率差不多落在千分之0.03左右。他指出,若真的有抄錯電錶的情況發生,臺電會有幾種方式協商退費:大部分用戶會選擇在下一期的帳單做扣抵,直到溢繳的電費全數扣完。他舉例,這次抄表錯誤,導致多收了民衆約3,480元左右,如果下一期用電量仍然只有4、500元,下期電費就會是0元,直到扣完溢繳的3,480元,纔會再度開始收費

蔡文化進一步提到,在當天事情一發生時,臺電也立刻跟民衆協調完畢,在上週三(20)下午立刻把款項送還至民衆家中,並對民衆表達出最高的歉意,「既然是臺電錯,一定會盡力配合用戶、顧及用戶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