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櫃姐A走2880萬珠寶一折賤賣! 200多萬2年花光重判16年

櫃姐搜刮珠寶寶石高價商品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李姓櫃姐2012年至2015年間,任職於高雄阪急百貨(現爲夢時代)的某珠寶專櫃,身爲專櫃長卻都不盤點,原來是監守自盜,將高檔珠寶以一折價賣出,再私吞200多萬獲利,2015年3月公司撤櫃時才發現,她一開始坦承犯行,後又推託是看錯標價理由,高雄地院一審依照27項業務侵佔罪,判刑16年。

判決書指出,該名李姓櫃姐受僱於米騏亞公司,2012年至2015年間在阪急百貨珠寶專櫃擔任專櫃長,負責要保管和販賣珠寶,卻私自將櫃上144件珊瑚鑽戒祖母綠、套煉等高價珠寶,總價2887餘萬元,以一折賤賣,獲利200多萬後佔爲己有,直到公司2015年3月因百貨內部裝潢,短暫撤櫃時,驚覺珠寶短少趕緊報警並提告。

櫃員告訴檢警,「每次盤點的時候,李姓櫃姐都不盤點。」「一開始有懷疑,但以爲都是店長要做,後來就沒有多想。」李姓櫃姐到案時先坦承,把失竊的珠寶以一折價都賣給客戶,在亂填日報表作假帳,像是每天都有進帳,共得手200多萬,2年內陸續花完了,不過事後她又改口,是因爲之前發生「珠寶被騙150萬」,纔想以「後帳補前帳」的方式來補虧損

李姓櫃姐說有發票可以證明,甚至還反咬警方誘導式辦案。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爲發票只能看到金額,並不得知道明細,認定李女是以不同手法將珠寶侵佔再賤賣,不法所得再收進自己口袋,加上她犯後毫無悔意,又推卸責任,讓總公司負責人陷入痛苦仍視而不見,造成公司巨大損失,如今也沒有賠償。

法官認爲李女犯態度惡劣,如果不嚴懲提高其犯罪成本,就沒辦法彰顯法紀杜絕犯罪者的僥倖心態,因此依照27案業務侵佔罪嫌,判處16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