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少女疑遭42歲警性侵9次 性愛日記成證據

臺北市一名17歲少女2年前和士林分局42歲已婚吳姓員警發生性關係,其所寫下的「性愛日記」,成爲此案曝光關鍵。(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17歲少女外表成熟,2年前疑遭性侵,因此結識了士林分局42歲已婚吳姓員警,未料吳男竟以辦案爲由,涉嫌在2011年11月至隔年1月間,9度將少女帶到汽車旅館嘿咻或車震,直到少年輔育院輔導員發現少女的「性愛日記」,詳載了與吳男歷次性愛時間地點細節,趕緊通知母親報警全案才曝光。

吳男在檢方偵查時供稱,「性愛日記」全是少女虛構故事,他只有帶少女出遊開房間,但無發生性關係;不過檢方認爲少女愛慕吳男,沒有誣陷他的動機,另比對信用卡紀錄和性愛日記,發現有多處吻合,24日依對未成年人性交罪將吳男起訴。

因違反風紀,吳男事後被記一大過轉調警分局警備隊,得知遭訴,他的心情沮喪,目前請育嬰假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