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黨籍公文送立院 收發室獲指示:勿代收

一天之內,王院長平民國民黨考紀會昨(11)日決議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昨傍晚5點將王的黨籍喪失證明書送達,中選會則趕在6點下班前發函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的立委名籍。今(12)早,撤黨籍公文送進立法院,收發室卻收到秘書長錫山手諭,指示:「勿代收」,還張貼在立法院的公佈欄上,爲整起事件再添變數

國民黨考紀會昨中午決議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出,「在申訴程序走完前,王仍具立委資格」;不料國民黨火速在傍晚5點將王的黨籍喪失證明書送達,中選會則趕在6點下班前發函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的立委名籍。

但立法院昨晚表示,收發室下班前尚未收到中選會的公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

現行法律中雖並未規定立法院應於多久之內註銷並回函中選會,但循前臺聯立委林世嘉前例,立法院依慣例均在收到公文當天便註銷立委名籍。

因此,原本立法院相關處室職員今天早上一上班簽收後,王金平就很可能喪失立委及院長的資格,但今早,立法院秘書處就在公佈欄張貼公告,要求不得代收「送給院長的書信文件」,爲馬王大對決的戲碼,再添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