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院婆婆母親皆過世 浙江婦索賠額外精神損失費

車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嘉興市一位富小姐日前外出時出車禍,在自己住院治療期間,婆婆母親突然先後過世。她說自己受到嚴重的打擊,而無法出席喪禮盡孝道的責任,應該由肇事者負責,因此索賠時要求額外增加失去親人的精神損失費。

據《今日早報》報導,富小姐今年48歲,爲嘉興海鹽當地人,去年外出時與祝姓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受了重傷。事後她被交警大隊認定沒有過失,而對方則須負完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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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小姐表示,自己已是中年婦女夫妻兩家的老人都需要她照顧,受傷後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法盡孝心,沒想到就在這個時期婆婆和母親都先後過世。她認爲,交通事故不僅讓自己遭受身體的傷害與財產的損失,更讓兩位年邁的母親多了一份擔心,還因而自己失去了最後盡孝的機會

承辦法官除了安慰富小姐外,也同時告訴她被告方只能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作出賠償;她所主張的額外精神損失費其實沒有法律根據。最後在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富小姐8萬人民幣(約新臺幣40萬元),被告祝某補償女士2000人民幣(約新臺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