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美麗灣案面臨天價10億求償 臺東縣府:業者把「未來營運收益」都算進去

美麗灣案臺東縣府面臨鉅額賠償,傳言高達10億 。(圖/記者楊鈞典翻攝)

記者楊鈞典/臺東報導

臺東縣美麗灣渡假村興建14年無法營運業者經過仲裁尋求退場,現臺東縣政府已無法免除賠償業者的責任,美麗灣正在製作索賠鑑價清冊,要將興建成本及「營運收益」列入索賠。而縣府指出,業者的估價鑑定5月底纔出來,接着進行3個月的協商期,再做最後仲裁,目前雙方主張不同,縣府主張成本法,業者主張包含營運的效益法。

美麗灣渡假村位於卑南鄉杉海邊,臺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出租海岸地、由美麗灣公司興建並經營渡假村飯店,2005年底動工、2007年主建築完工;不過環團多次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美麗灣雖後續補做環評,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業者已透過仲裁程序尋求退場,臺東縣議員志峰今天在總質詢時追問仲裁結果縣長慶鈴答覆內容透露對縣府不利,賠錢一途難避免。

饒慶鈴表示,仲裁過程中縣府一直都做好最佳的攻防,業者的索賠計算方式是成本加上營收,但對縣府來說只能算成本,不應該把營收加進來。美麗灣案歷任5位縣長任內,到今時今日已面臨全輸局面,但這棟建築的使用執照及建照都是合法的,縣府擬朝向大家共同使用,且能創造繁榮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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