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國道看跨年煙火..新年剛過3分鐘 駕駛收第一張紅單當禮物

▲ 新年開始3分鐘,就吃上紅單。(圖/取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揮別2017年,許多人看煙火倒數迎接2018年,但可不是什麼地方都適合看煙火的,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就在國1汐止高架北向22.7公里,遇到小客車竟停在外側車道看煙火,因此在2018年1月1日0點3分開出第一張違規罰單,「可別把高速公路當成自家院子!」

迎接新年到來,你在哪裡看煙火?但這地點可不是哪裡都可以,「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1日上午分享一張罰單,內容是一名駕駛竟開着小客車在國1汐止高架北向22.7公里處,違規暫停外側車道看煙火,因此被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攔查,違規事由爲「行駛高速公路無故於外側車道上暫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1項8款,開出一張罰單。

開單時間就在2018年1月1日0點3分,駕駛在今年剛開始3分鐘就吃上紅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粉專小編貼文,「明明有這麼多地方可以看煙火,直接把高速公路當成自家院子, 想停就停、想看就看、想拍就拍,完全不顧別人的安全,新的一年只好送你紅單當禮物,明年不要再來高速公路看煙火,這樣真的很不乖!」

小編還說,「當所有人快樂的跨年時,我們的弟兄們頂着寒風在高架上站了一個多小時, 明年不要再來了!」網友看到這罰單紛紛留言,「水啦!(不是煙火,是對看煙火的違停車開單!)」「如果能連開罰更好!」「影響路人的安全就不對,重罰。」「爲了看煙火,命都不要了,紅包送一個,快快回家。」「不錯耶~花錢看煙火!不知道有沒有外送一張寫真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