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綜合改革正式落地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升至20萬

(原標題車險綜合改革正式落地 強險責任限額升至20萬元)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9月3日訊 今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同時,《意見》還對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費率浮動係數進行了優化。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係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

商用車方面,《意見》理順了商車險主險和附加險責任,並引導行業機動車示範產品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

同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支持行業將示範產品商業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並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爲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機動車輛保險人民羣衆利益關係密切,長期以來是財險領域第一大業務,2019年我國車險承保機動車達2.6億輛,保費收入8189億元,佔財險保費的63%。然而,此前我國車險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

不過,隨着2020年9月19日《意見》的正式實施,中國銀保監會承諾,屆時可讓消費者真真切切感受到“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商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豐富”等諸多改革紅利短期內做到“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