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強制評估! 美國防授權法改「美臺軍艦互訪」規定

▲美軍雷根航母目前正部署西太平洋一帶。(圖/翻攝自美國海軍官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參衆兩院軍事委員會近期就「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FY2018 NDAA)進行協商,而新版內容也在9日出爐。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修改了美臺軍艦互相停靠的部分,僅要求五角大廈研擬可行性,而非需要強制性的要提出相關的評估報告

另外,該法案還依據《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來重申對臺承諾,其中聲明指出,美方應該強化與臺灣長期以來的合作戰略關係,包括增加雙方軍隊高階官員交流武器銷售,以及邀請國軍在西太平洋進行聯合軍演等。

除了上述部分之外,該法案還特別提及攸關對臺軍售案的相關規定。一是要求五角大廈在未來收到臺灣方遞交軍售要價書後120天內,向兩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具體的評估報告。二則是要求美國國防部國務院在該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定期向相關委員會報告臺灣面臨的安全挑戰,而且是在無論是否覈准對臺軍售的情況下。

▼海軍紀德驅逐艦。(圖/記者季相儒攝)

據瞭解,這個新版法案內容長達2427頁,涵蓋美國2018會計年度7000億美元(約21.1兆新臺幣)的國防支出計劃預計之後還要在兩院通過、送往白宮,最後再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纔會正式生效。據外媒報導,一般來說,該法案最快在12月就會抵達白宮。

美臺軍艦互停這項消息最早在7月中旬時傳出。舊版國防授權法案規定美國國防部長必須在2018年9月1日前提交報告給適當的國會委員會,評估美國海軍軍艦停靠臺灣港口的可行性,以及美國在夏威夷關島或其它適當地點接受臺灣軍艦進港要求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