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法警轉身翻2公尺牆脫逃3天 嫌主動投案:想多賺錢籌6萬罰金

陳男供稱手銬電鋸鋸斷。(圖/翻攝自東森新聞畫面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41歲的陳姓男子因爲過失傷害罪嫌遭判刑2個月,26日遭逮歸案,要解送時卻趁法警轉身不注意時狂奔,帶着手銬並翻過2公尺高的圍牆趁亂逃逸,29日下午主動到斗南分局大埤分駐所投案,供稱脫逃是想要去找工作賺錢繳罰金,但如今又得多背上一條刑責1年以下的脫逃罪。

陳姓男子因爲車禍撞傷對方遭判刑2個月,可以易科罰金6萬元,但他不願意罰錢也不想要被關,就一路逃避,直到26日遭到逮捕歸案,但卻趁解送時逃逸。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當時陳男等人犯上手銬排隊警備車,「他排第一個,由法警戒護他上囚車時候,法警開啓鐵門時,人犯趁法警背對他的時候翻牆逃逸。」

雖然圍牆高2公尺,但中間的弧型設計卻讓陳姓男子能夠帶着手銬還能翻牆逃逸,法警上前追查人已經逃逸無蹤。陳姓男子29日主動投案,供稱逃離地檢署之後偷了腳踏車逃逸,手銬已經用電鋸鋸斷,想要工作籌得6萬元的罰金,多賺點錢纔會逃,但看到新聞播報該事件,覺得自己逃不了,纔會主動投案。

黃怡華表示,「戒護疏失方面也已經調查,法警可能涉及刑法縱放人犯罪責。」並且要求廠商增加圍籬,以及檢討押解人犯的機制,防範未來再有類似事件發生。而陳姓男子經過訊問後,解送雲林地檢署,如今還得多面臨一條脫逃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