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盼監察院透明開放 監委對修法有共識預計下會期提出

圖爲監察院。(趙婉淳攝)

監察院長陳菊今天首次主持全院委員談話會,據悉,多名監委均表示,陳菊期盼監院未來朝透明開放邁進,因此會中對於鬆綁監察法第26條,讓監委在調查案件時,可適度對外說明,同時研擬製定「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等建議均達共識預計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來。而陳菊也說,將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溝通,儘快讓修法順利通過。

今天的談話會召開長達3小時,一開始由調查處向新進監委介紹監委立案、約詢到撰寫調查報告細節資深監委當場反映調查官勞逸不均人力未補滿等問題,監察院長陳菊聽聞後說,調查官工作負荷太大選擇離職,未來一定要留下並補充好的人才,同時也要讓外界瞭解監察院在做什麼,未來應該更透明開放。

與會監委認爲,監察法26條綁得太死,連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不公開都有但書,監察法沒道理從頭鎖到尾;另位監委表示,檢察官辦案針對重大、社會矚目事件調查過程都須適度對外說明,大家對於適度階段性對外說明達成共識。

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監察院日前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也在5月底完成一讀,據透露,各委員均認爲應先撤回此案,另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有監委說,陳菊看起來行事效率高,可望在9月中把法案送進立院審議,也有監委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範圍從公部門擴及私部門,將產生爭議,仍有待和立法院溝通。

與會監委表示,陳菊在會中也當衆表示,這任不要管誰執政,無論民進黨執政或以後國民黨執政,大家都有做最後一任打算,沒有顧忌。此外,監察院將循序漸進對外開放,首先讓各委員會召集人對外說明各委員會議重點,其次修訂監察法26條,待修法過後,未來委員會會議可參考環評會議模式,開放媒體參與,「以往調查案件比較神秘,但沒有必要」。

談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預算,據透露,監察院還要再和主計處商量,應會按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第2條規定得職權,編列教育教劉、訪查作業、反酷刑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