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亂帶風向 民進黨只爲死守金庫

民進黨發動對在野陣營所提《預算法》修正的攻勢,其實就是爲了守住《預算法》所給的一個大金庫。圖爲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右起)、王鴻薇、張智倫指出「特別預算常態化」長年以來已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本報資料照片)

0403花蓮大地震後,《預算法》卻成朝野口水攻防焦點,在地震之前,民進黨就已經發動對在野陣營所提《預算法》修正的攻勢,此次大地震後竟然還借題發揮,趁機打擊在野提案,其實就是爲了守住《預算法》所給的一個大金庫。

「爲避免特別預算編列之浮濫,破壞正常預算體制,有必要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之條件,爰刪除現行條文…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這句話不是國民黨最新提案,而是1996年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領銜提案的。

顯然民進黨也清楚這一款賦予執政者多大權力,而民進黨當權後大權在握,就把特別預算給用到淋漓盡致,前瞻預算8800億製造一個舉債錢坑,大量的基礎建設預算肯定也讓不少業者得到滿足,而前瞻預算在過程中甚至還一再追加,足見《預算法》給予當權者多大空間去膨脹特別預算。

民進黨抱怨刪掉這款會讓特別預算失去「彈性」,就算留着這款有彈性好了,前提也是要當權者有點廉恥,知道「彈性」的分寸,然而前瞻卻充斥各種浮濫預算,包括蓋停車場、老舊廳舍維護等,本就該在一般預算去執行的,卻要用特別預算處理。

民進黨更不知恥的,是利用這次地震的悲劇,藉此來合理化其保有這款的正當性。特別預算不是不能留有彈性,是要刪除?還是修改?朝野還可以再討論,但是執政者不知節制的濫用法律給予的空間,那麼民意爲何不能將這樣的濫權給收回?要檢討修法之前,不如想想自己是這麼濫用法律,若執政者還知廉恥、知分寸,何須特別去修法爲人民看緊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