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念初》趙少康與黃國昌媒體之辯 省思媒體也該正名

陳念初》趙少康與黃國昌媒體之辯,省思媒體也該正名。(愛傳媒提供)

【愛傳媒陳念初專欄】幾年前有人提出來假新聞要立法管理,還有罰則伺候,真讓人啼笑皆非,因爲真新聞都不愛了,哪能管得了假新聞呢?

臺灣的傳統媒體界,新聞臺之多,是一個很畸形的現象,臺灣的有線電視,更是一個充滿誘惑與複雜的媒體環境。

不管是人、財團或政黨,當有權力或金錢之後,購買媒體變成最後一塊拼圖,顯性或隱性的持有,報酬不成比例,在所不惜。

媒體到底誰能持有?該屬於誰?第四權的擁護與價值,有多少人真切想過。換句話說,媒體難道無所謂貞操,換了老闆,換了腦袋,換了筆法,換了價值,換了真實。

爲何要管假新聞?是因爲假新聞讓某人不開心,還是假新聞影響了什麼組織利益?假新聞充斥,要立法管理,是個假議題,真正關切的不是新聞,而是假這個字,因爲假讓真的效益價值被稀釋,但讓假消失,就可以真嗎?

關心假新聞亂象,不應該去防弊假,而要去思考真新聞這個面向,只要社會把真新聞的價值建立起來,假新聞就會慢慢被揚棄,社會有一個共識意見流,它比法律更具有約束力。

但「真」是要付出代價的,「假」卻是瞬間可拼湊,這就是假新聞充斥的原因,速食的時代裡,玩真的,曠日費時,假假真真羅生門已經習慣了,假的或許纔像真的,也就不足爲奇了。

與其說假新聞,較嚴謹的定義,現在看到的很多應該是假(僞)事件,因爲新聞還是有其新聞傳播學上的定義,新聞有所謂的守門人把關,現在很多的假新聞,其實就是僞事件,不真不假,僞事件是主動性產產生的,天災與地震就不是僞事件,透過媒體專訪或操作性新聞發佈的僞內容,很多就是操作認知的僞事件。

所以,僞事件是一個有目的性發布的所有過程,結合新舊媒體途徑,容易複製與散佈,透過人際的實體或數位社羣,產生認知上的多義特性,最後,閱聽人也分不清到底是真是假?

僞事件與假新聞有時候可以是同義詞,例如,2005年6月所發生的腳尾飯錄影帶造假事件,重創臺灣電視新聞的可信度。腳尾飯是典型的假新聞,節目報導有人販賣殯儀館祭品給餐飲業者圖利,而最後真相卻是烏龍一場,蒐證錄影帶竟然只是「模擬劇」。

假新聞與僞事件常令人分不清楚,因此,很多人是僞事件高手,認知上讓人以爲是真,如果無法證明爲假,僞事件就繼續被分享與傳播。

假新聞與僞事件影響的是媒體的公信力,媒體應該是公正客觀的監督組織,如果媒體都出現了偏向,那誰爲真相把關?誰爲建構真實新聞而努力,臺灣在媒體第四權的彰顯與價值維護,已經失去了社會積極共鳴的動力,但高調的言論自由主義下,假言論自由假媒體第四權,比比皆是。

僞事件的興起,必須提到消費文化的崛起歷史,20世紀初的巴黎博覽會所呈現的堆疊式的世界風情,二十世紀初的影像倍增年代,電影造就了明星系統,僞事件主窄了消費文化,百貨公司裡的櫥窗展示,讓價格與價值的定義被解構,到現在2021年了,僞事件似乎像社會真實的一部分,也是想像世界的存在真實。

布希亞的擬像論(simulacrum),假的影像看多了,以爲假的纔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