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茜聲援:別用契約馴服歌頌者

林暐哲近來爲著作權與吳青峰對簿公堂。(資料照片

蘇打主唱吳青峰和昔日恩師林暐哲簽署授權合約,將他200多首創作詞曲著作權都歸林所有,2018年底雙方拆夥,林指控吳去年公開演唱、出版的《太空人專輯12首歌侵權,臺北地檢署認定吳侵權12次,昨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吳及其「哈里坤的狂歡」公司

檢方調查吳青峰1998年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若想終止契約,須在約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反對,否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2018年底吳、林共同聲明「分手」,但吳2018年10月26日才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續約,故合約自動生效1年。

對此,吳青峰所屬環球音樂表示:「環球音樂旗下藝人吳青峰,因公開演唱自己所創作之歌曲,遭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一事,至感錯愕及深感遺憾。」並提及林、吳在2018年9月會面同意不再續約,未料事後林突然反悔,甚至提告,檢察官未深入調查就起訴吳青峰,令人難以心服!相信法官會還吳青峰公道

小威發文挺吳青峰:「青峰正在經歷的,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已經公開聲明彼此祝福的恩師會對自己疼愛了十幾年的徒弟做的事情」,馨儀表示「除了心疼和難過也沒別的了」。

陳文茜則表示,高明的著作登記,並不代表擁有著作,著作權保護的目的,不是爲了保護誰先伸手做了「著作登記」,而是誰纔是真正著作者,「令人憤慨的不是受苦,而是受這苦,沒有理由!注意,別用契約馴服歌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