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仍有損害債權一案遭通緝中

陳由豪因涉及東華公司掏空案遭起訴,並於2003年潛逃國外,遭臺北地院通緝。(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當初揹負「債留臺灣、前進大陸」的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日前傳出欲以廈門的翔鷺騰龍集團,投資菲律賓高達臺幣11兆元再度引發國人關注。陳由豪涉及的衆多官司,大多因追訴時效已完成,不是不起訴就是被法院判免訴而結案,目前僅剩脫產遭控損害債權案在臺北地院審理中,遭法院發佈通緝迄今,時效到2021年。

陳由豪是因涉及東華公司掏空案遭起訴,並於2003年潛逃國外,遭臺北地院通緝。陳由豪持美國護照潛逃出境期間,2004年跨海指控曾進民生官邸交付前第一夫人吳淑珍600萬政治獻金,因此遭吳淑珍向北檢控告妨害名譽,北檢也因此對陳由豪發佈通緝,通緝時效到本月底完成,至於東華案的追訴時效早在2009年期滿,隔年初獲北院判處免訴。

除了東華案外,陳由豪另涉及掏空東鼎公司案、東展掏空案、東雲公司違反水土保持法,以及規避追稅的損害債權案,其中,違法水保法一案,基隆地院在2年前判決免訴,而東鼎案的追訴時效去年屆滿,東展案也在去年完成追訴時效,獲北檢不起訴。

至於東豐案的損害債權案,由於北院於2014年1月纔對陳由豪發佈通緝,北院表示,此案陳由豪的通緝時效至少要到2021年,換言之,今年已經77歲的陳由豪想返回臺灣,至少要等他80歲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