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明駁斥黃捷指控入黨被卡:她妹跟11人都使用同一張信用卡號

高雄市議員黃捷。(圖/記者洪靖宜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捷26日晚間宣佈退出時代力量,控訴胞妹黃蓉入黨申請案被擱置2個月,使用信用卡繳交黨費竟遭認定「不符合經驗法則」,質疑時代力量黨秘書長陳志明審覈入黨標準因人設事

陳志明27日上午回擊 ,黃蓉除與11人使用同一張信用卡號外,領取黨證地點皆填寫於雲林黨部領取,當時正好發生雲林、宜蘭地方黨部入黨異常情況,且此案發生在決策委員總辭及補選前,反批黃捷所指時間邏輯均不正確。

黃捷26日晚間在臉書宣佈退黨,批評時代力量擱置黃蓉申請入黨案,而黃蓉以信用卡繳交黨費竟被黨中央認定「不符合經驗法則」,還要黃蓉到現場拍照補件,質疑「原來入黨看的是審查者的經驗法則,不是照白紙黑字的入黨規定」。

黃捷質疑,誰能成功優先入黨原來是由秘書長決定,若陳志明是照個人「經驗法則」來審查入黨資格,請問陳志明此時參選決策委員是否公平,「經驗法則的標準,難道是指跟個人的友好程度嗎」。

▲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志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此,陳志明27日上午澄清,時代力量今年5月底開始發生規則性命名的電子信箱申請入黨的異常狀況,發現大量代繳黨費、資料查對不符、紙本申請資料遭到塗改,甚至非本人申請入黨之情事

陳志明說,因雲林、宜蘭黨部入黨異常情形嚴重,時任決策委員林易瑩曾威凱、李少彣、吳韋達林於凱陳薇仲、曾玟學、陳志明、徐永明等人,在7月4日現場查閱入黨申請文件後,共同決議由他本人與曾威凱約談2位地方黨部主委,以釐清相關事況發生原因。

有關黃蓉入一事,陳志明指出,除了選舉委員會在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出現12人共同刷卡繳費之外,還出現此案12人居住地通訊地皆與雲林縣無關的情況下,領取黨證地點都是在雲林黨部,此一異常情況,也屬雲林黨部入黨異常案的範圍。

陳志明表示,在取得2位主委的相關說法後,時任決策委員邱顯智、林於凱、陳薇仲、陳志明、徐永明、林易瑩、吳韋達等人,在7月30日共同決議暫停雲林及宜蘭黨部2位主委的職權,並將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調查。

陳志明強調,當天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之後,才發生決策委員的總辭與補選,黨部同仁依照決策委員會決議執行相關事務,均在補選開始以前,而非在選舉過程中,因此黃捷主張此案因他本人或紀律委員而影響入黨申請者投票權益,時間與邏輯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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