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寧亞鬧翻元元…又遭網路霸凌1年 「開庭面對讓人想輕生的文字」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藝人陳寧亞(Mia)被昔日閨蜜元元指控偷錢、毀謗,雙方閨密情因此鬧翻,提告對方妨害名譽,不過臺北地檢署於7日處分不起訴。她除了發聲明重申維護名譽,10日公開網友道歉啓事,痛訴遭網路霸凌辛酸

▲陳寧亞遭網友網路公開惡評,對方坦承內容不實公開道歉。(圖/翻攝自IG/陳寧亞)

陳寧亞貼出一段網友以匿名發表的道歉啓事,內容提及在Dcard刊登惡意貶抑內容確屬不實,爲此鄭重致歉,並承諾不再有類似妨害他人名譽之行爲。而該則道歉啓事是在3月28日發表,當時網友在平臺發文後,將近2千人按贊,看見貼文的人更是超過這個數字

「對於我來說,所有的開庭都是痛苦的,因爲我必須去面對那些曾經讓我崩潰到有輕生念頭文字,跟我必須要面對做出這些事、說出這些話的人。」陳寧亞表示,張貼道歉啓事的匿名網友,雙方沒有交集、沒有私交,只有工作遇過幾次面,卻被對方發文公開評論,造成她一年來很大的不舒服,文中更提到,「最讓我感到訝異的是,很多人都寧願用錢解決也不願意發道歉的聲明」,被許多人用鍵盤假裝同學同事朋友,卻不敢對此用本人的身分負責,反問「他們又有沒有想過當一個不負責任的鍵盤手打下來的這些文字,對我會造成什麼傷害。」

陳寧亞接受對方匿名道歉,是因爲不想造成下一個造成別人心理傷害的人,相信對方真心道歉,也想留一條後路給對方,「那些不負責任利用網路霸凌的人、亂說話污名化別人還理直氣壯的人,才更令人難過。」

▲陳寧亞痛訴遭網友惡評,「每次開庭都是痛苦的,因爲我必須去面對那些曾經讓我崩潰到有輕生念頭的文字。」(圖/翻攝自IG/陳寧亞)

除了長文抒發,陳寧亞在得知提告被臺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也發聲明「吳小姐(元元本名吳婕安)在網路上言論內容確屬不實,也確實嚴重影響了我的名譽」,聲明重申從來沒有詛咒過對方,也沒有說過對方得癌症,等收到不起訴處分後,會再依法提起再議以捍衛自身名譽。

▲陳寧亞提告元元被處分不起訴,聲明提到會依法提出再議。(圖/翻攝自IG/陳寧亞)

有關提告事件,據《中國時報》報導,臺北地檢署認爲,陳寧亞已經承認偷竊,元元的指控並非不實,加上發文內容未逾言論自由範疇,因此處分不起訴。元元得知結果後,日前在限動發文:「她在法庭上都承認自己偷錢,檢察官終於還我一個公道!希望老天爺之後不要再讓我遇到小人我真的累了……。」隨後她沒有再回應該起事件。

▲元元挨告北檢處分不起訴。(圖/翻攝自IG/元元)

▲元元曾在限動發聲。(圖/翻攝自IG/元元)

【陳寧亞限動全文

對於我來說,所有的開庭都是痛苦的,因爲我必須去面對那些曾經讓我崩潰到有輕生念頭的文字,跟我必須要面對做出這些事、說出這些話的人。

這一例,這個人是沒有交集更沒有私交只有工作遇過幾次面的人,卻說與我認識,在公開平臺評論我,在我最低潮時候看到新聞而落井下石,發了完全不屬實的內容。一年前約有兩千人按贊這個留言,看到的人數更不在話下,這一年造成了我很大的不舒服。

在這個處理的過程中最讓我感到訝異的是,很多人都寧願用錢解決也不願意發道歉的聲明,他們可以用鍵盤假裝成我的同學、同事、朋友,卻不敢對此用自己本人的身分負責,那他們又有沒有想過當一個不負責任的鍵盤手打下來的這些文字,對我會造成什麼傷害。

「我沒想那麼多」、「我不知道這麼嚴重」、「我以爲匿名不會被發現」這是我在過程中最常聽到的話。

我希望今天發這個文能帶給當鍵盤手的你/妳一點點警示,網路霸凌是會造成傷害的,不管是誰都一樣。

答應這個人匿名道歉,是因爲我不想成爲下一個造成別人心理傷害的人,至少我相信這是真心的在道歉,也想留一條後路給這個人。那些不負責任利用網路霸凌的人、亂說話污名化別人還理直氣壯的人,才更令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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