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億文旅繳回詐領國旅補助45萬 副總等61人獲緩起訴

承億文旅涉詐領國旅補助45萬,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偵結,以副總等61人犯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承億文旅公司洪姓副總經理去年推出「員工住宿優惠專案」,員工及親友只要登錄擴大國旅秋冬旅遊補助,即可換領住宿券,公司即製作不實入住證明,向交通部觀光局單位虛報詐領補助款共45萬7000元,涉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僞造文書等罪,臺中地檢署偵結,考量犯後態度良好等原因,予以洪女與員工等61人緩起訴。

交通部觀光局在2018年12月發佈「擴大國旅暖冬遊住宿優惠措施補助要點」,自2019年1月1日至同年1月31日期間,民衆在週日至週四到臺灣旅宿活動專區登錄活動住宿,有房價折抵,1家房間最高可折抵新臺幣1000元;30歲以下或60歲以上民衆,可折抵1500元。

經洪姓女副總經理決策,在2019年1月30日向總公司及各分館員工公告通知「承億文旅員工-住宿券優惠專案」,員工及親友提供相關身分證件資料,並在網站登錄擴大國旅暖冬由補助活動,即可免費換取該公司提供的無使用期限住宿券。

承億文旅臺分公司嘉義商旅及承億文旅桃城分公司等數十名員工,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僞造文書等罪,共以242筆申請文件向觀光局參山處、觀光局阿里山處及交通部觀光局等單位,虛報詐領補助費共45萬7000元,因觀光局參山處發現異常,承億文旅在2018年7月間繳回10萬6000元。

案經交通部觀光局函送偵辦,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在2020年6月4日發動搜索查獲,洪女及幹部、員工等61人坦承犯案

檢察官考量洪女等61人犯後態度良好,已有所警惕,且業者已繳回不法所得、而員工是依主管指示所爲,未分補助款,而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至1年不等,並捐助公益物資、向公庫繳付6萬元至3萬元不等,並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