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斷手難自理 角頭50萬交保

天道盟太陽會大同分會會長劉丁柱(圖)被控指揮幫衆恐嚇醫師攤商,遭收押1年餘,高院日前裁定以5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天道盟太陽會大同分會會長劉丁柱、副會長陳建東被控在北市迪化街堂口,指揮幫衆恐嚇醫師、攤商,一審判刑4年6月、3年10月,2人遭收押1年餘,高院裁定2人各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境管8月,考量疫情嚴峻,2人不必赴派出所報到,但令2人不得恐嚇、接觸被害人,否則再羈押。

檢警調查劉男綽號柳丁,原是大橋頭幫主,後以天道盟太陽會大同分會分會長自居,指示綽號小隻陳男擔任副分會長,提供幫衆黑西裝及天道盟徽章

劉被控前年11月藉口某醫師攜帶超量藥品返臺被查扣,恐嚇勒索10萬元。另劉在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出口擺攤遭警方勸阻撤離,懷疑被迪化街商圈發展促進會檢舉,指派幫衆向促進會施壓、恐嚇威脅

另劉借60萬給某商人,去年3月劉遭槍擊聲稱需要錢買武器,限制商人行動,逼籤100萬本票,還播放幫衆討債將被害人活活打死的影片。北院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判劉徒刑4年6月、陳徒刑3年10月、9月。

劉、陳日前向高院聲請交保,陳供稱,他從事家傳牛仔褲批發,有正常職業,並且坦承犯行,因疫情三級警戒,如果能夠交保,會待在家裡。另劉則否認恐嚇取財,並稱他遭羈押之前,被人打成腦震盪、雙手嚴重骨折雙腳有傷,生活難以自理,加上遭羈押1年餘,早與外界斷絕接觸。

高院裁定2人各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且限制出境、出海8月,考量疫情嚴峻,避免羣聚,2人不必定期赴派出所報到,但令2人在審理期間不得對被害人身體財產實施危害、恐嚇、接觸行爲,如果違反規定將再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