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便當「骨頭丟垃圾桶」被糾正!店員堅持是廚餘 網曝1招簡單分辨

骨頭算是堆肥廚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各縣市已實施垃圾分類多年,平常倒垃圾要回收物、廚餘、垃圾分開來丟,但骨頭究竟算哪一類呢?一名網友表示,日前他下班去自助餐店用餐,吃完後順手把雞腿骨頭丟到一般垃圾的桶子內,結果店員看到隨即糾正他要丟在「廚餘桶」,讓他很疑惑,骨頭算是不可食用食物殘渣,到底該怎麼丟纔對?

原PO在PTT表示,廚餘的定義應該是吃剩或是過期的食材,只要還能給豬隻食用的就算廚餘,但骨頭雖然是食物的一部分,但就算煮熟以後也沒辦法給豬吃了,「照邏輯已經不可食用的骨頭應該是一般垃圾吧?」店員卻說要丟到廚餘,另他實在霧煞煞。

▲廚餘又分成豬可以吃的、豬不能吃的。(示意圖/記者許展溢攝)

一名專業網友指出,照理說骨頭要丟廚餘纔是正確的,但這一類廚餘並非用來養豬,骨頭這種無法動物吃的食物殘渣算「堆肥廚餘」,雖然不能吃了但可以用來堆肥,給其他作物養分,所以部分店家會把廚餘分成「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如果店家沒分成2類的話,骨頭就應該要丟在一般垃圾,避免被豬隻誤食

實際查詢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官網家戶廚餘分類表清楚記載,廚餘分成2種:養豬廚餘和推肥廚餘(非養豬)。只要「煮熟後豬可以吃」就歸類爲「養豬廚餘」,包括鹽巴太白粉胡椒粉等調味料,或是吃不完、過期的冷凍食品果核、食物外殼蝦殼蛤蜊殼、花生殼等)、雞或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咖啡渣都算是「堆肥廚餘」,比較特別的是,臭酸腐敗的食物也算在堆肥廚餘,因爲加熱後豬也沒辦法吃了。此外,廢棄的食用油並不算在廚餘範圍內,要另外裝成一瓶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