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鋼筋闖勞動局毆打賴香伶 李明彥一審判刑3個月

▲持鋼筋臺北政府勞動局的李明彥一審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他當庭法官謝謝。(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2018年遭勞工運動人士李明彥持鋼筋毆打受傷,臺北地方法院28日上午宣判,雖然李明彥強調並沒有造成重傷害犯意,但被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而北院法官則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李明彥親自到庭聽宣判,聽到結果,他當庭表示謝謝法官,會不會上訴,則會跟律師討論,但如果上訴了會社會、對勞工有幫助的話,他還是會考慮上訴。

李明彥表示,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認爲法官都是對像他一樣的勞工受害者,有很大的同理心,不過雖然法官對他輕判,他很謝謝法官,但回想一個勞工爲權益、爲不公義事情抗爭了5年,相關問題還是沒人解決,對勞工公平嗎?至於他被依重傷害起訴,法官改以傷害罪判刑,李明彥強調,本來就沒有重傷害,是檢方故意要將他羈押,好讓他無法對外發言。

日前法院傳喚賴香伶及勞動局張姓秘書證人身分出庭,並勘驗案發現場監視器畫面及李明彥自行拍下的行兇畫面,因爲監視器並未拍到行兇過程,僅有李明彥以手機拍下的影像,卻晃動得相當嚴重,根本無法看清楚賴香伶是如何被李明彥以鋼筋重擊

不過賴香伶還原當時狀況,正在看公文的她有聽到李明彥喊了2聲,稍微擡起頭瞄到李明彥,卻立即感覺頭部磚塊類的重物重擊,導致她強烈耳鳴、頭痛到昏迷,直到副局長叫醒她,才知道自己被打到流血。至於是不是被鋼筋打到,打到頭部哪個部位,她不清楚,進了醫院才知道左眼上方眉骨受傷。

李明彥則表示,當下他很遲疑「我也沒犯過這種罪,在學校我也都被欺負,抗爭這麼多年來,難道我只能走道這個地步。」且他當時是「平行」拿着鋼筋的狀況,不可能如檢察官指稱的,刻意針對賴香伶要害部位攻擊,造成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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