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玩樂都找廠商還索賄151萬 「貪官如鼠」秋振昌遭彈劾

▲原新竹縣五峰鄉鄉長秋振昌因涉賄停職中,並遭監察院彈劾。(資料照/取自鄉公所網站)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新竹縣五峰鄉原鄉長秋振昌遭控競選時,涉嫌向承包五峰鄉工程包商索賄151萬餘元,被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還被形容爲「貪官如鼠須嚴懲」。由於鄉長位階相當公務員簡任第十職等,監委尹祚芊、仉桂美25日提案彈劾,指稱秋振昌密集廠商收受賄絡及飲宴招待,最後獲10票全數通過,除了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更將逕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秋振昌涉嫌向五峰鄉工程包商索賄151萬餘元,新竹地檢署先前已依貪污罪嫌起訴秋振昌,還怒斥「貪官如鼠須嚴懲」,新竹地院則是依貪污罪判處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全部沒收,只是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鄉長位階相當公務員簡任第十職等,監委尹祚芊、仉桂美25日提案彈劾,案由指出,秋振昌就任鄉長期間,自104年12月23日起,陸續藉鄉內各項大小工程,利用鄉長綜理各項工程採購招標、履約、驗收、程序職務身分,密集向廠商收受賄絡及飲宴招待,並有招標前不當私下接觸廠商商議標案,及竄改工程底價違法情事重創機關連結形象,無證明確,情節重大。

最後秋振昌的彈劾案記名投票,並獲10票全數通過,除了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更將逕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尹祚芊、仉桂美也將在下午3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事實上,秋振昌爭議不只一樁,104年大選後,他也被投訴選後「秋後算帳」,一次開除13名鄉公所臨時人員,新竹縣府當時認爲此舉違法,要求發放資遣費,但秋振昌則是否認指控,強調自己是依法任用,不會給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