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個月「前妻做流產手術」男怒告通姦 她辯:是養不起

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2月跟妻子離婚後,發現前妻同年4月就到婦產科手術流產,懷疑與前妻親密的江姓男子是孩子爸爸,因此氣得提告妨害家庭,但前妻出庭時則堅稱胎兒鄭男的,新北地檢調查後認爲沒有積極證據,因此處分陳女江男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女辯稱整件事情跟江男沒有關係,是因爲自己已經育有2子,離婚後自己要帶一個10歲小孩,怕在生一胎會造成生活壓力過大,因此纔會去流產;地檢認爲胎兒已經流產無法證明生父是誰,且也沒有2人偷情的相關證據,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