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刺撥貸比達1% 金管會:差異化獎勵措施明年上路

衝刺銀行撥貸比達1%,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宣佈差異化獎勵措施明年起上路。(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鼓勵銀行撥貸比達到1%,行政院金管會訂定「加強本國銀行授信風險管理措施」,其中,差異化獎勵措施將自明年起上路,符合資格的國銀得適用9項獎勵措施,至於差異化管理措施將至103年12月31日起適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金管會將以循序漸進方式分階段採取差異化獎勵及管理措施,期使國銀第一類授信資產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列比率儘速提高至1%以上,並維持良好資產品質及穩健資本

邱淑貞指出,差異化獎勵措施即爲鼓勵銀行提早達成目標,103年12月31日前符合「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比率達1%且其他各類授信資產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皆已提足、逾放比率低於1%、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達法定最低比率加計一個百分點」的銀行,得適用9項獎勵措施。

九項獎勵措施爲:一、列爲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評分有利項目,二、申請設立國外籍大陸地區分支機構,優先覈准,三、申請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金融相關事業,優先覈准,四、申遷國內分支機構,除遷入雙北市及高市外,不受跨縣市限制,申請書件送達次日起自動覈准,五、申請設置、遷移或裁撤營業場所外自動服務設施,自申請書送達次日起自動覈准。

六、申請設置、遷移或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或變更非營業用辦公室使用單位用途,自申請書送達次日起自動覈准,七、派員赴大陸從事研討研習或參加與金融業務有關教育訓練,自申請書送達次日起自動覈准,八、列爲存款保險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的有利項目,九、在公營銀行方面財政部辦理年度工作考成時,得於業務經營面的配合政策任務項下,予以加分。

至於差異化管理措施,邱淑貞說明,由於自103年12月31日起,將撥備比1%列爲銀行申請擴張性業務的審查要項,亦即符合法定要件者,如有未達1%的情形,金管會原則同意其申請,但必須符合規定後,才能開辦該項業務或向海外監理機關遞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