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下斡旋反悔了!驚覺「繳不出貸款」想退費 過來人點出關鍵

▲若買賣方沒達成共識,斡旋金將全額退還給買方。(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雖說看到喜歡的房子要趕快出手,但衝動下了斡旋,才發現房貸超出預期太多,這時反悔來得及嗎?一名女子日前看到一間30年中古大樓,由於地點很好所以立即下了斡旋,結果後來發現有可能貸不到8成,於是打算收回斡旋金,「如果不簽約斡旋金是否就會被沒收?」

▲下斡旋以後反悔。(圖/翻攝自買房知識家)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表示,當時她考量到地點很好所以下了斡旋,但屋主底線守很緊,堅持不二價,最多隻肯除去零頭,「後來驚查實價登錄單坪價高過去年1.2倍」,且貸款成數也會受到屋齡影響,這間房已經30年可能貸不到8成,「這樣房貸超出我原來預期太多」,想問在雙方尚未簽約但已下斡旋的狀態,買方如果反悔可以拿得迴斡旋金嗎?

過來人指出,關鍵在於雙方是否已簽約,在簽約前都還有機會改變心意,原PO這時反悔不構成違約,還是拿得迴斡旋金,「如果妳開的價格屋主不願意賣,這樣仲介就必須把斡旋金退還給妳」、「斡旋是砍價,對方不同意你砍的價格,所以斡旋不成功,錢可拿回來」、「下斡旋金,就是買方誠意希望賣方能同意買方所出的買收價,倘若賣方不接受(差距甚遠),那麼仲介得全額退返斡旋金予買方。」

此外,針對原PO提出的單價比去年多1.2倍,網友認爲這是合理漲幅,今年房市買氣熱,各區域房價普遍上漲,可先向銀行確認貸款成數問題,簽約時也必須備註「貸款成數不足視同解約」,纔不會出現後續貸款成數不足,導致頭期款不夠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