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溫泉業 烏來1業者2項違規

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會同觀光旅遊局等機關,針對轄內8間溫泉業者聯合稽查。(新北市法制局提供/柯毓庭新北傳真)

泡湯季節來臨,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會同觀光旅遊局等機關,針對轄內8間溫泉業者聯合稽查,發現日月光溫泉會館有消防安全不合格,以及禮券未辦理銀行履約保證等問題,已命其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開罰。

消保官因應泡湯季到來,11月針對淡水、八里、三峽、烏來、金山、萬里與貢寮等地共8間溫泉業者稽查「溫泉水質」、「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販售禮券」、「溫泉標章」及「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管理」等項目,發現8家業者溫泉水質均符合相關規定。

但消保官發現,位於泡湯勝地烏來區的「日月光溫泉會館」,在消防逃生通道堆放雜物、不符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若發生火災恐因逃生通道不暢通造成民衆無法疏離,移請主管單位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依法查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開罰、張貼不合格告示,最重可斷水斷電。

消保官現場查覈時,還發現「日月光溫泉會館」在櫃檯販售溫泉禮券,但並未辦理銀行履約保證,若溫泉會館意外倒閉,消費者恐怕求償無門。

消保官說,依照應記載事項規定,類似禮券發行人應提供消費者自出售日起算至少1年期間的履約保障機制。經瞭解,溫泉會館原本與專門製作禮券的業者合作,但因抽成太多後來選擇自行製作禮券,纔會疏忽未注意到履約保證的部分,已命業者限期1個月內改善,若限期未改善,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將依《消費者保護法》開罰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