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放空」未備旅遊計劃! 國人入境紐西蘭遭遣返

外交領事事務局副局長羅添宏(左)與外交部公衆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憲章(右)。(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我國迄今已獲142個國家地區給予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等便利簽證待遇,不過,別以爲免籤就代表可自由入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羅添宏9日呼籲,國人出國前應準備好符合入境目的旅行證明文件,勿「放空」旅遊,很容易遭入境國拒絕並遣返回臺。

羅添宏指出,今年3月一名陳姓年輕人搭機前往紐西蘭預計自助旅行3個月,抵達後經移民官員面談,發現提供的住宿規畫不明確,也沒有具體旅遊行程,所攜帶的現金難以支付停留期間之基本花費,也不接受移民官員要求,以信用卡提領1千紐幣,因此遭拒絕入境、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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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添宏也說,另有兩名國人赴西班牙巴塞隆納旅遊,於德國法蘭克福轉機時遭海關留置盤查,因此向外交部求助;經瞭解後,發現該名國人向海關稱赴西班牙旅遊3周,但尚不知住宿地點,需到當地電話連繫友人後才知道旅館地址,加上出示之回程機票是3個月後,因此遭移民官拒絕入境,並安排遣返回國。

羅添宏提醒,民衆出國前務必參考他國入境須知,備妥符合入境目的的旅行證明文件,如回程機票、行程規畫、訂房紀錄、付款能力(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旅遊保險證明等,並確實填寫入境申請表,遵守相關規定

他也提到,由於入境許可涉及主權行使,各國基於國境管理及安全考量,對於外籍人士入境均有審查及準駁權,他國不得干預;若民衆遭拒絕入境,應保持鎮定,避免發生言語肢體衝突,可請當地境管官員連繫我國外館人員,在不牴觸當地法令規章範圍內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