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隱形眼鏡「有限制」 超量又做這事最重處7年刑!

▲出國買隱形眼鏡「有限制」,超量又做這事最重處7年刑。(圖/資料照/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暑假是出國旺季,許多民衆國外旅行,都會順便買隱形眼鏡回臺,但食藥署提醒若攜帶超過限量,且轉賣給其他消費者,恐涉及輸入禁藥,可依《藥事法》最重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食藥署表示,隱形眼鏡主要功能爲矯正視力,被列爲醫療器材管理,我國藥事法也明文規定,欲販賣隱形眼鏡的業者,應向所在地衛生局申請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而製造、輸入醫療器材,則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後纔可以販售

隱形眼鏡是與角膜直接接觸的鏡片,若未尊重使用方式注意事項,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角膜炎結膜炎眼部疾病,嚴重還可能會失明。

食藥署表示,目前政府已放寬一般民衆入境時可攜帶隱形眼鏡的限量規定,單一度數60片,且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爲限,若被查獲違法販賣,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千萬不可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