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僧「藉神佛」控女殿主有姦情!大型法會逼下跪20分鐘:妳是狐狸精

▲林姓僧人因懷疑黃姓女殿主與某道場負責人姦情,竟於法會中逼下跪公審她。(法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徐愷昕/彰化報導

林姓出家僧人因懷疑黃姓女殿主與某道場盧姓負責人有姦情,竟趁臺灣道教門派聯合總會舉辦法會的時候,以神佛之名逼黃女會場中罰跪,同時還拿麥克風直接宣揚她與盧男關係,公開說他們是豬哥精跟狐狸精。黃女覺得自己無故受辱,氣的向林僧提告。林僧最後被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法號「本修」的林性僧人,因在通訊軟體羣組看到黃姓女殿主與盧姓道場負責人互摸鼻子照片,認爲2人有姦情,爲了提醒黃女緊守婦道,林僧先是要求黃女在「人壇」及「中壇」前罰跪,告誡她「女人要愛惜自己的貞操,就如同愛惜自己的羽毛,懺悔得清淨,清淨得安樂」,隔日更於公開的法會場上拿麥克風直接宣揚2人男女關係,說盧男是豬哥精、黃女是狐狸精。

黃女自認與盧男並無姦情,但因擔心若不從將會影響法會順利進行,只好乖乖照做,下跪時間長達20多分鐘,事後她自覺受辱,人格也遭貶損,決定向林男提告強制罪。

彰化地院審理時,林僧辯稱是黃女認爲自己行爲不檢點纔去跪,他並沒有叫黃女下跪,但法官勘驗相關證人證詞後,認爲林僧揚言公開黃女姦情,脅迫她在公開場合下跪,除妨害黃女自由外,也對她人格有所貶損,身心影響甚鉅,審酌林僧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耗費龐大司法資源,行爲實在該罰,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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