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帶刀搭捷運誤傷國中生 雙方和解檢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吳姓義大利餐廳廚師7月3日將工作時使用的菜刀永在揹包內,趕搭捷運上班,不料途中外包的廚師服及刀鞘脫落,刀尖穿破揹包致使誤傷一名國中生吳男事後得知相當懊悔,並與受傷國中生家屬達成5萬元和解,檢方在偵查後認爲吳男行爲非故意,且事後與被害人和解,在5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吳姓廚師帶工作刀具搭捷運誤傷國中生,檢方認非故意且達成和解今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提供)

吳男是在7月3日下午從淡水竹圍家中騎乘摩托車,前往捷運站後搭乘捷運淡水線到臺北車站後,再下車轉乘板南線到市府站下車,隨後出站到忠孝東路4段的一家義大利餐廳,途中因其揹包內的工作用菜刀刀穿破揹包,導致一名也在臺北車站轉車的國中生,在與他擦身而過時,遭尖刀刺傷。

檢警經調閱監視畫面後確定吳男涉有重嫌後,將他約談到案,吳男在警察找上門時自己也嚇一跳,在與警看過畫面後,再檢視自己揹包看到出現小洞,才知帶回家磨利的刀具因外包的廚師服及刀鞘脫落闖禍,他相當懊悔並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檢警在追查吳男平時他上班時間、薪資報酬,轉乘捷運的動線後,均與案發時情形一致,因而認定他應非故意傷人,且事後也與少年及家屬用5萬元達成和解,因此,檢方在今日對其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