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又性侵少女還拍影片恐嚇 性侵犯判囚7年6月

陳姓男子因性侵入獄,2017年假釋出獄後,隔年他又性侵少女還拍下犯案過程。(資料照)

陳姓男子因性侵入獄,2017年假釋出獄後,隔年他又性侵少女還拍下犯案過程,並以散佈猥褻照及影片恐嚇要求再次性交,臺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6月,另恐嚇罪部分判刑4月。可上訴。

法官斥責陳男,2018年性侵前案執行完畢後,仍不知悔改,再犯本案應依加重其刑,考量他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生危害殊大、犯後坦承犯罪、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