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遭「七匹狼」輪姦 2男不認錯判12年加賠百萬

酒店妹、傳播妹、按摩妹,從事風俗業雖風險高,但因賺得快,仍吸引不少年輕女孩投入。(圖/示意照/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7名男子去年在KTV辦入伍趴,未料酒後三巡,男子陳俊良竟帶頭「示範」集體性侵2名傳播妹「我教你們!」其中一名20歲的女子當晚慘遭6人輪姦身心崩潰,至今仍無法平復。事後7人有5人認罪,僅剩蔡明德吳政韋打死不認,堅稱當晚是性交易,高雄地院重判2人12年刑期外,還須連帶賠償20歲傳播妹100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5月6日凌晨,待役的陳俊良、黃安廷、吳政韋3人,約友人陳宗煜、林偉成、胡庭瑋顏文進與蔡明德去KTV歡唱,並找來17歲傳播妹「Candy」(化名)和20歲的「Momo」(化名)到場同樂

酒精催化下,7男2女越玩越HIGH,最終演變成擦槍走火,當晚陳俊良率先強拉Candy至廁所性侵,陳俊良完事後出來見剩下衆人搞不定Momo,得意地露出一副專家模樣大家看着他學習,不顧被壓在沙發上的Momo尖叫哭泣,衆人輪番硬上,逞欲後倉皇逃離現場

審理期間,5人坦承性侵,並與兩被害人和解,一審均被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6至10年,但蔡明德、吳政韋2人堅持和傳播妹是你情我願,法官認爲2名惡狼犯後毫無悔意,重判12年,另考量被害人Momo終身難以擺脫當晚夢魘,同意蔡、吳應連帶賠償她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