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模式在電商時代的因應之道、傳銷權能否繼承

▲ 左起依序爲: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羅舜鴻秘書長、如新集團大中華區範運璿法務總監、淡江大學國企系林宜男教授兼人資長中華民國直銷協會丁蘭秘書長、公平交易委員會洪財隆委員、中華直銷法律學會林天財理事長、公平交易委員會黃美瑛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陳榮隆董事長、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同業公會王文欽副理事長、直銷世紀李久慈創辦人東森全球連鎖集團胡殿羣執行董事暨前美商美安美臺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總經理、國巨律師事務所朱瑞陽律師(圖/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提供)

圖文/東森新連鎖提供

傳銷的銷售模式着重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透過直接對話與經驗分享,將產品銷售給他人並發展組織,但在電商興起的現在,傳銷模式應如何與電商模式競爭,甚或是共存呢?此外,當傳銷商死亡時,他所擁有的傳銷權利(包括獎金分配、組織規模)是否能由他人繼承?9月3日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2019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就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修法方向分析」、「電商模式與傳銷模式的戰爭」、「世襲制度與繼承製度的對決」三大議題爲主軸進行探討。

「2019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是由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中華直銷法律學會、中華民國直銷協會、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主辦,輔仁大學法律學院、交大科技法律學院企業法律中心以及傳智集團《直銷世紀》共同協辦。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陳榮隆董事長致詞時強調,新興科技對傳銷有很大的挑戰,但也是很好的機會,過往認爲科幻的,之後卻成爲科學、科技、人們的標準配備,最後甚至成爲歷史,因此呼籲傳銷產業對新興科技的來臨要做好準備。此外在主管機關的指導、立法委員的鞭策下,傳銷產業對修法投注很多力量,相信在大家的團結之下,可以走出璀璨的道路。

公平會:主管機關將尋求最適合我國傳銷產業發展的修法方向

由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自103年1月29日公佈施行至今已逾5年,各方已逐漸有修法之倡議,故開場由中華直銷法律學會林天財理事長,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修法方向分析」爲主題進行專題演講。林理事長針對參加契約電子化、傳銷事業最低資本額要求、保證金制度、特許制、檢舉制度以及業必歸會等業界關心的議題,分析個人見解以及修法現況,讓聽衆一次瞭解提案的要點。公平交易委員會黃美瑛主任委員於致詞時亦表示,公平會始終致力於防杜變質多層次傳銷作爲的衍生,如果各界對於修法有任何想法,公平會作爲主管機關必定會集思廣益,並加以通盤考量,尋求最適合我國傳銷產業發展的修法方向。

越來越多傳銷事業將傳銷模式與電商模式揉合

面對電商模式的興起,傳銷模式應如何調整以尋求最大利益?本次研討會的第一個論壇「電商模式與傳銷模式的戰爭」,該論壇邀請《直銷世紀》雜誌李久慈創辦人擔任主持人,安麗電腦資訊及卓越營運中心吳樹正副總裁、東森全球新連鎖集團胡殿羣執行董事與國巨律師事務所朱瑞陽律師參與會談。

吳樹正副總裁以安麗公司爲例,闡述數位轉型的新零售時代,安麗公司如何透過APP打造「智能化直銷」平臺,融合線上與線下、打造個人品牌與社羣行銷力;胡殿羣執行董事則以美安公司及東森爲例,說明如何結合新媒體與傳銷商的動能打造出「全球新連鎖事業」;朱瑞陽律師以農業新零售、小米商業模式案例說明「新零售」商業模式,更剖析新微商、社交零售等網路時代的新興產物。

對於電商對傳銷的衝擊,黃主委致詞時表示,在網路購物盛行及成長快速的趨勢下,越來越多的傳銷事業開啓了網路銷售的營運模式,對於電子商務面臨的競爭議題,亦爲公平會在當前數位經濟時代關注之重點,也在公平交易法內涵有明確規範,呼籲從事網路銷售之傳銷事業亦需關注公平交易法的相關規定。

傳銷權的延續,需考量獎金制度的不同,同時在契約自由原則下進行思考

論壇二探討傳銷權的「世襲制度與繼承製度」,由淡江大學國企系林宜男教授兼人資長主持,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羅舜鴻秘書長與如新集團大中華區範運璿法務總監參與會談。

羅舜鴻秘書長針對「傳銷權之傳承製度」做了深入分析,透過案例的方式說明傳銷權採取世襲制或繼承製的差異,讓與會者能有較具體的想像,並提供業界在處理相關問題時的參考。範運璿法務總監則以太陽制、矩陣制、雙軌制等不同的獎金制度爲例,分析各國現行傳承製度的結構差異,並論述在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前提下,法律是否需介入此制度來解決現有問題,同時基於傳銷權的本質,在尊重契約自由原則與符合比例原則之前提下,傳銷業者禁止身故傳銷權繼承是否可行。

針對本議題,黃主委於致詞時即表示,傳銷權之傳承製度自傳銷行業誕生以來就已受到業界關注,是傳銷行業根據大環境和實際經營情況所設立對於財富權利延續的機制。本議題的探討提供傳銷事業做爲修正或規劃傳銷權的參考,相信也有助於傳銷事業傳銷制度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