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宋朝千奇百怪──窮人殺子棄養 宋高宗流放處罰(三)

南宋醫學家陳自明在《婦人大全良方》一書中寫道:胎教產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加信。……(孕婦)須行坐端嚴,性情和悅,常處靜室,多聽美言,令人講讀詩書陳禮說樂,耳不聞非言,目不觀惡事。如此,則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賢明。不然,則男女既生多鄙,賤壽而愚。

朱熹也很重視胎教

對於那些講胎教的書,您可千萬不要認爲迂腐無用。如果一個孕婦注重胎教,行得正,坐得端,性格溫和,心情愉悅,經常在安靜優雅的環境裡生活,經常聽聽金玉良言,沒事就請人讀書誦詩給自己聽,多瞭解儒家正統的禮儀和樂理,耳朵聽不到惡聲,眼睛看不到惡行,這樣生下來的孩子一定多福多壽、性格寬厚、待人真誠、腦子聰明。如其不然,生下來的孩子恐怕會粗鄙無文,既短壽又愚蠢。

南宋大儒朱熹也很重視胎教,他在《小學》一書中寫道:

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過人矣。

婦人懷胎,睡覺姿勢要端正,坐姿和站姿要端正,飲食要乾淨精美,不吃切得不方正的肉,不坐鋪得不平整的席,不看不好看的東西,不聽不健康的歌曲,晚上睡覺前讓說書藝人唱唱詩歌,講講正經歷史。如果能把胎教做到這個地步,生的寶寶不僅顏值高,還會很有才幹。

陳自明和朱熹,一個醫學家,一個理學家,他們推崇的胎教理論還是很有科學道理和現實意義的。雖然孩子的長相主要由基因決定,但是重視胎教的準媽媽們生下優質寶寶的概率總會大一些。

坦白講,在宋朝這個距離我們至少七百多年的近古時期,能認識到胎教重要性的畢竟是少數人,而能實實在在去執行胎教的更是少數人──普通百姓既沒文化又沒錢,最多能吃飽飯而已,你讓人家怎麼有條件去胎教呢?

宋朝沒有節育手段,對生下很多孩子的窮人而言,孕期胎教是癡人說夢,好不容易生下孩子,還可能非常殘忍地親手殺掉。換言之,他們會用人爲的方式讓孩子夭折。

北宋時一個名叫呂堂的讀書人給皇帝上書說:「(貧民)男多則殺其男,女多則殺其女。」窮人家兒子多了就殺掉男嬰,女兒多了就殺掉女嬰

朱熹的父親朱鬆說:「(貧民)多止育兩子,過是不問男女生,輒投水盆中殺之。」窮人一般只要兩個孩子,一旦超過這個標準,不問是男是女,一生下來就扔進水盆裡淹死。

政府補貼幫忙養孩子

那可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啊!怎麼能捨得殺掉!怎麼能殘忍變態到這個地步呢?原因無他,還是因爲窮。宋高宗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禮部尚書劉大中上奏:「民有不舉子者,……誠由賦稅煩重,人不聊生所致也。」老百姓負擔太重而收入太低,生了孩子養不起,只有殺掉。

我們不要高估人類道德底線。在漫長的中國歷史長河中,無論是宋朝還是別的朝代,只要翻開當時的奏章、詩文或者文人筆記,都能看到極其頻繁的關於「不舉」的記載。這個「不舉」絕非男人性功能障礙,它的本義就是生而不養,生下孩子就殺掉。我們還可以再聯想到唐朝內戰時的長期圍城、明朝末年的長期饑荒,以及上世紀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先後兩次席捲至少半個中國的大饑荒,都曾經出現人吃人的現象。一個老實的普通人,平日看起來可能挺善良、挺淳樸,可是隻要讓他窮到了極處、餓到了極處,他就有可能丟棄一切道德,泯滅一切親情,像瘋了一樣殺掉自己的孩子,吃掉親人的屍體。這不是中國人的劣根性,而是全人類的劣根性,在歐洲大航海時代,當探險的船隻因爲失去航向而在茫茫大海上漂流的時候,當船員們飢餓難耐的時候,他們一樣會吃掉同伴的屍體,或者靠抽籤來決定誰先被吃掉。

有時候想想,我們人類就是穿上衣服的老鼠,一旦陷入真正的絕境,老鼠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一個有擔當的個體儘量不要讓自己陷入絕境,一個有擔當的政府儘量不要讓人民陷入絕境。

宋朝政府算不算有擔當的政府呢?我覺得算。

首先它從法律上增加了人們「不舉」的風險:「故殺子者,徒二年。」故意殺掉孩子,判處兩年徒刑。「殺子之家,父母、鄰保與收生之人,皆徒刑、編置。」一戶人家殺掉了剛剛生下的孩子,其親生父母、四周鄰居以及接生大夫都要受到徒刑或者流放的處罰。

其次它對養不起孩子的家庭給予減稅或免稅的優惠,甚至直接發放補貼。宋高宗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年)有這樣的詔令:「貧乏之家生男女而不能養贍者,每人支免役寬剩錢四千。」每生一個孩子,減免四千文的賦稅。宋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年)又發佈詔令:「應福建路有貧乏之家生子者,許經所屬具陳,委自長官驗實,每生一子給常平米一碩、錢一貫,助其生育餘路州軍依此施行。」福建省內養不起孩子的家庭,經過地方官調查屬實,按每生一個孩子發給一石米、一貫錢的標準進行補貼,其他省分以後也要按照福建的政策去執行。這裡爲什麼特別提出先在福建推行生育補貼呢?因爲福建人多地狹,農業資源緊缺,是宋朝民間「不舉」之風最盛行的區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