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捲皮、豆腐」檢出違法防腐劑!新北驗清明食品3件不合格

板橋家樂福1件「獅子頭蛋素)」素食檢出蒜成分涉及標示不實。(圖/新北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新北報導

清明節將至,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佈掃墓應景食品抽驗結果,有3件不合格。包括1件獅子頭成分標示不實、1件春捲皮、豆腐含不得檢出防腐劑,可開罰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衛生局已命下架回收。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此次抽驗包含潤餅皮、糕粿類食品豆製品花生粉、素食食品及生鮮蔬果檢驗防腐劑、着色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農藥殘留及非法食品添加物等。

其中板橋區家樂福1件「獅子頭(蛋素)」素食檢出蒜成分涉及標示不實;新店乾隆餐廳1件「春捲皮」含防腐劑「已二烯酸0.36g/kg(標準:不得檢出)」,但供應廠商分別爲桃園市臺北市,皆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追辦;另外,三重區無市招清粥小菜1件「豆腐」有防腐劑「苯甲酸0.44 g/kg(標準:不得檢出)」。

▲新店區乾隆坊餐廳「春捲皮」檢出不得添加防腐劑。

許朝程表示,爲防止腐敗變質,食品可適量添加防腐劑來延長保存時間,但若過量添加且長期食用,可能會有腹瀉、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影響肝腎功能

因此「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量規格標準」有明訂各項防腐劑使用範圍、用量及規格等限制,而這次檢出的「苯甲酸」及「己二烯酸」只能限量使用於乾酪、蘿蔔乾、果醬產品;「豆腐」及「春捲皮」則不準添加。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應選擇信譽優良的製造商,並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也建議民衆選購時應看清楚食品標示及有效期限,勿購買來路不明、過於鮮豔慘白或有刺激味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