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廉政公署到國安公署

香港四個警察協會聯合聲明全力支持通過港版國安法。(取自東網

港區國安法》已經在大陸人大常委會通過,其中最受矚目的條文,也是最敏感的部分,就是北京將在香港設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職責香港特區政府現有執法機構關係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特區政府和警隊承擔國安執法主要責任,預計未來較多在第一線處理國安案件和其他國安事務,但該法保留了國安公署在特定情況下直接執法的權力。這就意味着儘管國安公署是繼中聯辦、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公署之後第4個在港公開成立運作官方駐港機構,但國安機構是第一個真正在香港享有「執法權」的單位。

回顧歷史可以發現,駐港國安公署的緣起,和近50年前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既具有相似的背景,又體現出中、英不同文化下的相似治港思維。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是英國在香港的一次重大創制,也奠定了後來香港引以爲豪的廉潔、高效和高素質公務體系

廉政公署成立前,香港尚未完全走出「67暴動」的社會動盪,政府尤其是警隊的腐敗更是在香港社會引起極大反彈,這些不穩定因素都促成倫敦決策層拍板設立獨立於港英殖民政府、直接向英方負責的廉政公署。當時的公署全名「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廉署管理層以英方情治體系「軍情五處」和港英「政治部」背景人員爲主,都體現出上述權力關係。

廉署成立後,雖經過「警廉衝突」,以特赦和「不設追溯期」作爲妥協,但此後幾十年間,廉署不但讓港英公務體系政風煥然一新,也以「喝咖啡」等約談方式贏得社會美談,成爲香港各階層信任度、支持度最高的機構。

與之類似,國安公署成立前,香港因修訂《逃犯條例》產生的「反送中」風波持續1年仍未平息,社會動盪撕裂,極端政治思想侵入校園商界文化圈等各個角落,香港的現有制度和法律已經難以處理這些棘手問題。作爲「治港最高負責人」的北京,面臨50多年前英方類似的局面

值得留意的是,《港區國安法》草案細節公佈之後,有香港專家指出,草案擬設立的由特首及高級官員、律政警方負責人組成的「國安委」,並沒有廉政公署負責人的角色,故建議將廉政專員納入。而這個建議其實點出了一個很重要、也很敏感的議題,那就是《港區國安法》在香港生效後,如何處理港府公務體系內部的政治忠誠和國安隱患

一直都有傳言說,英方97年撤出香港後,與港府公務體系仍存在隱密、微妙的聯繫。從去年反送中運動來看,港府內部也的確出現了「倒戈」、公務員參與或組織示威甚至被捕的情況。依目前架構,港府設有「公務員事務局」,但該部門畢竟是港府下屬機構,難以處理較敏感的政治效忠反滲透事項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同屬政府體系的警隊國安處,似乎難以參與對公務員的清查。屆時北京新設立的駐港國安公署會否介入?現有的廉政公署會否在反貪污職責之外,也對香港公務員的政治效忠進行監督?而國安公署和廉政公署之間又將展開怎樣的合作?國安公署是否像當年廉署一樣爲香港政治打開新局?都值得觀察。(作者智庫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