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限制不能只是“紙上談兵”

本報訊記者長順 通訊員王靜雯)“檢察官,我今年應聘上了一所學校六年級教師職位,聽說入職前還要進行入職查詢?”

“是的。爲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學校應當對從業人員中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從事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並將其作爲錄用依據,把‘大灰狼’擋在校園外。”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檢察院持續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向行政機關發出2份從業禁止檢察建議書,督促建立健全從業限制長效協作機制,推動涉校工作人員安全整治

該院在履職中發現,茅箭區大大小小的學校、教育機構有數百所,涉校工作人員管理較鬆散,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不強。針對這一情況,該院與區教育局公安局部門舉行聯席會議,並送達了檢察建議書。

檢察建議書指出,當前教育培訓機構、學生自我保護和校園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未嚴格落實教育部關於預防性侵害學生有關文件要求的情況,存在對從業人員管理不嚴格,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等漏洞。同時,建議區教育局、區公安局聯合相關單位,組織傳達學習關於從業限制制度的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長效工作協作機制。

“你們的建議很有意義,從業限制確實不能只是‘紙上談兵’!”“我們已經對轄區內涉校工作人員信息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今年新招錄的130名新教師和新招聘的78名學校專職保安也都完成了從業禁止篩查,未發現相關行爲記錄。”

收到檢察建議書後,茅箭區教育局、公安局迅速召開專題會議,對照檢察建議,認真分析問題,並提出了五項整改措施:對轄區內所有涉校工作人員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對品行不端道德不良的人員,實時調整崗位;及時更新涉校人員信息,定期報送轄區派出所進行政審重點篩查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一經發現,禁止繼續從業;嚴控從業人員准入門檻,擬錄用人員存在性侵害違法犯罪的,一律不得錄用;定期對轄區內涉校工作人員、學生及其監護人開展法治教育培訓;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

下一步,茅箭區檢察院將開展法治進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等活動,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加大涉校人員監管力度,持續淨化未成年人就學、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