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懷疑妻偷吃竟強掀內褲 硬扯:好像有聞到味道 挨告賠慘

屏東1名女子小芳化名)控訴前夫在離婚前懷疑她外遇對方心生妒意之下,竟強行掀開她的內褲聞,並說有聞到精液味道。(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屏東1名女子小芳(化名)控訴前夫在離婚前懷疑她外遇,對方心生妒意之下,竟強行掀開她的內褲聞,並說有聞到精液的味道,嗆「你不是喜歡給人用嗎」甚至還對她的下體動粗,她最後認爲遭羞辱崩潰提告;法院認爲此行爲已構成性騷擾,判前夫須賠償11萬。

判決書指出,小芳控訴前夫在2年前未離婚時,前夫經常無端懷疑她外遇,不但經常出言貶損,甚是還強行掀開她的內褲聞下體,稱是「聞聞看有沒有別人的味道」,甚至還對她的下體動粗,她最後忍無可忍決定提告;但法院以時間已過2年,告訴逾期不起訴,她則另提民事賠償,要求丈夫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小芳指出,前夫心生懷疑之下,竟對她說「你不是喜歡給人用嗎」,前夫甚至懷疑她的下體存有他人的精液,前夫看見她膝蓋上有傷口,甚至要求要用嘴舔傷口,並意圖性交,她拒絕之下,前夫還說 「又不是沒摸過!摸一下會怎樣?」「你爲什麼躲我?有人在摸了?」一再懷疑她外遇。

但前夫出庭時表示,他當時結婚時就長期懷疑小芳與另名男子過從甚密,坦承曾經說過氣話怒罵對方,但全盤否認有做過性騷擾行爲。法官根據雙方相關對話內容及所提事證,認爲前妻無法證明前夫拿玩具喇叭對她施虐,但掀開內褲聞下體的指控應非虛構被告行爲已構成性騷擾,侵害原告人格法益,應賠償原告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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