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再提延任 可能誕生促轉會2.0

取自民間真促會臉書

促轉會今天開記者會宣佈將向行政院提出再延任一年,並強調新一年的工作將是「貫徹就則」,「協力共進」、「深化法制」,促轉會並強調「未來臺灣需要一個有實現的專責機關」,媒體追問這裡所指的專責機關是指促轉會本身還是新的機關?促轉會主委楊翠僅表示,是這一年要盤點促轉條例,跟社會各界討論;記者追問,也可能是成立新機關?楊翠回答,「不一定」。

楊翠指出,促轉會從初期的「以受害者中心」將轉型成「以壓迫體制與咎責爲中心」;促轉會也認爲現有《促轉條例》在他們推動轉型正義業務上仍有不足,新任期將推動修法工作,楊翠強調,「仍須透過有時限的專責機關進行轉型正義工作,並以二級機關爲宜,至業務性質可由其他部會接手積極,達成政府一體共同落實轉型正義目標

促轉會將推動「貫徹咎責」,要釐清壓迫體制與個案調查;並要平復國家不法,增訂「行政不法」要件;在推動清除威權象徵的部分,促轉會也認爲現有《促轉條例》缺乏具體授權,將推動修法;記者詢問是否會在法條中有強制處分的規定?楊翠則說,下一階段就是要來盤點有沒有更好的工具作法

至於所謂「行政不法」的就則對象,促轉委員陳雨凡表示,是包含在國家不法的一環,威權統治時期有國家以統治者身份做的不法行爲,比如228有直接擊斃受難者,這個沒有司法判決,他的咎責不是行政不法,而是連同司法不法,促轉會會一併規劃咎責方向跟處置方向。

楊翠強調促轉會不會「無限期延長」,延任之後會對《促轉條例》做盤點並提出相關修法,會有明確任期。「臺灣需要一個有時限的專責機關」,促轉會這一年將檢討促轉會「轉型後」的功能,明確任期與組織檢討、可移交業務鞋街機制等,並擬定加害者處置法案、清除威權象徵法案、被害者權利回覆法案、不義遺址保存法案、政治受難者家庭照顧及療愈服務法規等。

記者詢問楊翠所指「專責機關」是指促轉會本身還是成立新的機關?楊翠並未給予明確答案,甚至在記者追問有可能是新機關時說「不一定」;且促轉會提出多項修法計劃,一年內要在立院提出並通過恐有困難,對於是否代表促轉會已經打算明年也要延任?對此,促轉委員徐偉羣表示,促轉會各組都已經展開草案的預擬,之後跟各部會協調後就能成爲正式草案。

記者也問促轉會運作3年,有沒有評估過達成目標的百分之多少?楊翠則表示,轉型正義工作不能用百分比來算,轉型正義是漫長的國家工作,用KPI來計算的話很空洞。記者也問促轉會延任是否來自政院指示?延任的話本屆委員是不是要先總辭?楊翠表示,轉型正義本來就是政府的施政目標,他們是內部討論後做延任決定,至於是否總辭則看由政院決定,尊重政院人事權

也有媒體問促轉會想推動這些法律以及咎責等任務,但是《促轉條例》第二條的轉型正義任務中並不包含這些,是否有擴權疑慮?陳雨凡說,第二條只是「抽象規定」,後面第四至第六條就有咎責的文字,因此這些絕對是《促轉條例》賦予促轉條例的法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