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兵偷遍軍情局100元也要拿 判刑拘役50天罰5萬5000

梁姓軍人任職軍情局,卻偷遍營區內,士林地方法院判決50天拘役,罰款5萬5000元,緩刑2年。(圖/資料照/記者中嶽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任職國防部軍情局勤務大隊的21歲梁姓現役軍人,2017年起,屢屢趁同袍不在寢室,偷翻同袍皮夾偷錢,連100元也偷,1個半月來共計16次,總額2萬多元。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緩刑2年。

根據判決內容,梁姓軍人2015年8月入伍,在軍情局臺北市士林雨聲營區服役,卻自2017年6月起,偷遍營區內伙房、寢室等,共13名同袍受害。由於害怕被查緝,每次皆以小額行竊,最少100元,最多4000元不等。

有同袍發現皮夾經常短少現金,但查不出何人所爲,直到受害人越來越多,通報營長,由營長報請憲兵隊追查,樑男因而露餡被逮。

法官認爲,樑男爲貪圖小利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並無前科,又事發後已立即歸還竊盜所得,與被害同袍道歉,因此共16個竊盜罪,分別判處拘役5天,合併應執行期50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