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政院修房地合一稅新制 短期買賣課重稅 這些人不用怕

政院房地合一新制,短期買賣將課重稅。(本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持有房地短期出售將課重稅,稅率最高爲45%,不過,有幾種特殊情況將不受修法影響,例如因調職不得不賣房等,仍維持20%的稅率。

行政院通過的修正條文草案內容,將現行持有房地1年以內出售課徵45%的規定,修正爲持有2年以內出售都課徵45%的稅率;2至5年內出售者,稅率爲35%;超過5年、未逾10年出售者,稅率爲20%;超過10年出售者稅率維持15%。

由於此次修法將短期持有的定義從2年拉長爲5年,原本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是課徵35%的稅率,現在提高至45%,而原本持有3至5年適用20%的稅率,修法後也將提高爲35%,對於部分民衆並不是刻意要持有短時間就賣出,財政部也訂有例外條款

財政部指出,有3種情形將不受修法影響,包括一、個人非自願因素(如調職)的房地交易,二、個人以自有土地建商合建分回的房地交易,三、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交易,均維持20%的稅率。

另外,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之交易,也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400萬元。

行政院修房地合一稅新制,短期買賣將課重稅,不過有幾種例外情形將不受影響。(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