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受理年改釋憲 提案監委譴責:踐踏憲法、侵害監察權

▲反年金改革抗議。(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年金改革引發軍、公、教人員不滿,監察委員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認爲有違憲法法律不溯既往」等原則,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大法官認爲,監察院非提起年改釋憲的機關,聲請釋憲已逾越憲法職權,不符合釋憲要件,6月14日決議不受理。三名監委21日發佈新聞稿,痛批司法院大法官侵害監察權,踐踏中華民國憲法與基本人權,必將在憲政史上留下不堪之一頁。

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21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對於大法官不受理監察院所提年改釋憲案表達遺憾,更批評大法官推翻長期以來憲政慣例,大幅限縮監察權範圍,自涉有違憲之虞,應予譴責。

三名監委認爲,司法院大法官違反中華民國憲法與歷次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生的憲政慣例,視憲政核心價值無物,並批評大法官受理釋憲案兩套標準,除令社會譏評外,早遭內部不同意見大法官質疑,程序公平性非無可疑。

此外,監委直指,大法官拒絕受理各地方政府聲請年改違憲案,卻同意受理臺北市政府聲請同婚案,標準不一,正如司法院長許宗力曾說「絕大多數的釋憲案件,從收案到作成決議,根本就是黑箱作業」。監委認爲,本次大法官不受理決議案全面緊縮釋憲聲請之門,造成權利遭受重大侵害的廣大民衆無法獲得及時救濟,「不僅侵害監察權限而已,更踐踏中華民國憲法與基本人權,必將在憲政史上留下不堪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