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4/30沒上班領不到1萬紓困 高嘉瑜:不能只拿一天當標準

高嘉瑜。(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蔡文鈴臺北報導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8日開放申請紓困補助,只要今年4月30日以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2萬3,100元(含)以下者,並限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即可領到生活補貼1萬元。不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指出,若僱主僅在員工上班日才進行投保,這樣4月30日當天沒上班的勞工,就被排除申請資格

高嘉瑜認爲,保障打工族很重要,但申請資格也必須要改善。部分僱主爲了壓低保費,會在員工有班的當日才投保、沒有班的時候就退保。這樣的勞工只要在4月30日當天沒有上班,就會被排除在這次紓困之外,只剩申請條件較嚴格的急難紓困可以申請。

高嘉瑜表示,同一間公司的員工有些能得到紓困、有些不能,居然是要靠運氣,實在非常不公平!因此呼籲勞動部調整申請資格,不能只拿一天當標準,只要是4月份有投保滿一定日數的勞工,都應該要得到紓困,才能保障所有打工族的權益

勞動部所推出的紓困4.0再精進部分,其中針對部分工時勞工(俗稱:打工族)所推出了生活補貼1萬元,截至勞動部截至28日下午5時的統計顯示,收件數達13萬3,924人,約佔原先預估的41萬人的1/3。

勞動部這次所推出的「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只要是符合今(110)年 4 月 30 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2萬3,100元(含)以下者,並限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即可領到生活補貼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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