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到站10分鐘內須出站惹議 臺鐵宣佈不實施了

臺鐵月臺搭車人潮。(圖/記者文萱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鐵新訂《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持車票電子票證搭車,抵達目的車站後應於10分鐘內出站,否則可加收起碼里程票價15元,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引發外界批評不合理交通部長賀陳旦日前在立法院詢答時也坦言規定有點太嚴格,臺鐵7日下午宣佈相關規定不予實施。

臺鐵表示,出站時限規定於公告期間內聽取多方意見反映建議後,考量站場環境不同、尖峰時段出站速度,及員工執行上易與旅客產生爭執等原因不實施。臺鐵局表示爲減少到站旅客逗留於月臺,進而影響車站秩序及旅客安全,旅客乘車完畢後仍請儘速出站,對於無故逗留在月臺旅客持續進行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