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機構密集採取行動,恆生銀行對時代中國提起清盤呈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吳抒穎 廣州報道

房企債務重組的進程不及預期,金融機構開始密集行動。

2024年4月16日早間,時代中國發布公告稱,恆生銀行於4月1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一份針對時代中國的清盤呈請,所涉債權分別約爲1.73億美元及7.31億港元,首次聆訊日期爲2024年7月3日。

房企被提起清盤呈請這幾年並不少見。之前,陽光城、佳源國際等房企在接獲清盤呈請後不久就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清盤。但是,近期的情況與之前卻已經有所不同:之前對房企提起清盤的以中小型機構爲主,而今越來越多的大型金融機構失去了耐心。

除了恆生銀行以外,建銀亞洲在去年下半年來陸續對世茂、海倫堡、大發地產、德信中國等房企發出清盤呈請。隨着市場轉淡,出險房企的現金流狀況和資產質量進一步走弱,這類房企的債務重組已經失去基礎。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採取呈請清盤的行動或許是權衡利弊後一種中肯選擇。

千億房企被呈請清盤

時代中國曾經是一家千億房企。2020年,時代中國合同銷售額達到1003.8億元,同比增長28.1%,躋身千億陣營。這是時代中國最後的高光時刻。之後,隨着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收縮,時代中國銷售額也隨之走低。2022年,時代中國的銷售額跌至398億元;2023年,這一數據進一步跌至143.46億元。

2023年,時代中國控股錄得收入210.11億元,下降14.0%;毛利爲25.88億元,下降23%。虧損爲43.45億元,歸母核心淨虧損爲46.03億元,同比下降53.1%。

在銷售額和經營質量不斷下跌的過程中,時代中國也在2023年年初正式宣佈違約。

2023年1月4日晚,時代中國公告稱,爲促進對離岸債務的整體管理,將暫停支付6筆美元債。這6筆美元債有兩筆於2023年到期,2024年至2027年間各有一筆到期,票面利率在5.55%~6.75%之間。這6筆美元債存續規模合計約26.5億美元。

其時時代中國作出這個決定,市場一度有過討論,認爲時代中國的土地儲備質量尚可,並未到山窮水盡的地步,直接啓動債務重組之舉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釋。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瞭解印證,時代中國管理層其時是在“保交付”以及償還公開債之間作過仔細的評估和權衡,最終纔不得不宣告債務重組,這在當時市場狀況下也算是相對“安全”的做法,“一旦現金流繼續被消耗,交樓可能也會產生相應的問題。”一名知情人士其時表示。

在宣佈啓動債務重組後,時代中國進展相對緩慢。距離違約已經過去一年四個月,時代中國的說辭一直是,“仍致力整體管理其離岸債務,確保其債權人獲得公平公正的待遇,並提供可持續的資本架構。其一直且仍在積極與其債權人進行磋商,以實現整體管理其離岸債務。”

這或許就是本次被恆生銀行提起呈請清盤的關鍵催化因素。通常而言,房企宣佈出險後,會在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裡推出初步的債務重組方案以供投資人討論和完善,但至今時代中國尚未有這一步的動作。

與之前所有被提起清盤呈請的房企一樣,時代中國也表示“極力反對”。時代中國董事會認爲,呈請並不代表本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且可能損害本公司的價值,公司將尋求法律手段堅決反對呈請,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本公司擬繼續積極與其境外債權人就重組計劃進行溝通及合作,目的是儘快向市場公佈相關條款。同時,本公司將力求與呈請人保持積極良好的溝通,並秉持對其他債權人公平的原則,就儘快達成友好解決方案與呈請人磋商。”

受到這一消息的影響,時代中國股價連日下跌。2024年4月17日,時代中國報收0.131港元/股,再度下挫12.67%,總市值僅餘下2.75億港元。

金融機構密集行動

此次對時代中國提起清盤呈請的恆生銀行,來頭可不小。恆生銀行背靠匯豐銀行,後者是全球最大金融服務機構之一,持有恆生62.14%的股權。

目前,尚不清楚此次恆生銀行所涉債權佔時代中國境外債的比例,但恆生銀行此舉仍然是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信號。一位長期關注境外債市場的私募機構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認爲,“早期都是中小機構在提起清盤,因爲他們話語權弱所以要爭取籌碼,現在大機構也開始沒有耐心了。”

與恆生銀行相似,建銀亞洲也在密集採取行動。4月8日早間,世茂集團公告稱,建銀亞洲在2024年4月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清盤呈請,涉及債權約爲15.795億港元。在此之前,建銀亞洲先後對海倫堡、大發地產、德信中國等提起清盤呈請。

建銀亞洲是建設銀行在中國香港地區的全功能綜合性商業銀行平臺。作爲國有四大行旗下的平臺,建銀亞洲對出險房企密集採取行動也代表了大型金融機構的一種態度。

明源不動產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艾振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提出清盤呈請是一種常見的追債手段。藉此可以對出險企業施加壓力,增大債權人的話語權,以便在談判中爭取對自己更有利的條件。

艾振強續稱,中小機構會率先提起清盤呈請,因爲同爲債權人跟大機構比,他們在談判時,是相對處於劣勢的,所以會搶先動手提出呈請。“債務重組一般達到一定比例就能通過,大機構份額多,權重大,話語權就強。”

但是,當大機構出手時,就說明市場對出險房企的耐心已經有限。一位不願具名的房企分析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大型金融機構投資的領域多元,如果所涉債權較小,風險是比較可控的。如果所持份額比例大,在談判的時候也很有話語權,在協議安排上也有傾斜。但是現在眼見很多房企都在二展三展(債務二次展期、三次展期),大機構的談判優勢也沒了。”

這是再現實不過的情況。可供對比的是,最早完成境外債務重組的富力地產在近期調整了幾隻美元債的兌付條款,雖然富力及其所委任的機構極力解釋,但仍不免被市場解讀爲“二次違約”。

此外,碧桂園近期一筆境內債也未能夠按時兌付足額利息,目前尚在寬限期內,碧桂園也計劃調整相應的兌付條款。

這種背景下,站在保護權益的角度,大型金融機構對出險房企提起清盤呈請也合乎情理。在市場尚未看到復甦曙光的當下,出險房企與債權方的交鋒或會更加激烈與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