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 北市:BOT案無法直接轉手

臺北大巨蛋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北市府官員昨(13)日表示,此案爲BOT案,遠雄集團若要轉手,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約,再由市府以OT方式公開招標,無法私相談定就直接轉手。

由遠雄集團興建營運的臺北大巨蛋傳出有意出售,買方爲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將花費600億元購入,對此北市府昨日表示,目前尚無接獲相關訊息,而遠雄也從未提過要轉讓經營權。

熟悉BOT(興建、營運、移轉)案的官員指出,臺北大巨蛋爲BOT案,當年遠雄集團得標取得50年經營權,與北市府簽訂興建營運合約,營運期滿須無償將所有地上物移轉給北市府,如果遠雄(5522)在營運權期間無意繼續經營,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除合約事宜。

官員說,合約中有明訂解除合約關係的條件和規定,雙方協議完成結束合約關係後,因爲大巨蛋土地和地上物所有權均屬於臺北市政府,且地上物已完成興建,若要移轉給新營運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市府以OT(營運、移轉)方式公開對外招標,遠雄無權私相談定轉讓給哪家企業,依法北市府也不能直接指定給哪家企業接手經營。

官員認爲,現在大巨蛋園區僅體育場館取得使用執照、可對外營運,但光靠體育場館很難損益兩平。